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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人相亲交友暴露身份,军人相亲交友暴露身份违法吗

发布时间:2024-07-24 02:27:20 相亲交友 0次 作者:交友网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军人相亲交友暴露身份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军人相亲交友暴露身份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军人网上交友需谨慎心得体会?

军人职业是国家的特殊群体组织,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性,所处的工作环境涉及部队军事机密,在网上交友要高度警惕,要防止国外渗透到国内及境外特工和间谍的诱惑利用,一旦泄露军事机密就会造成很大的国家利益损失,使自己沦为国家的罪人,要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和处罚定罪,所以网上交友要时刻提高警惕,严守军队机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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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人怎样树立正确的交友观道德观?

军人必须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和道德观,这是军人在国家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。保家卫国是军人的神圣使命,如果军人把自己混同成一般群众,交一些狐朋狗友,道德情操失察,那么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。轻则造成部队情绪紊乱,严重一些就会危及国家安全。

其实交友观和道德观都是包含在“三观”之内的,“三观”即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。“三观”正确与否,直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。“三观”正,则道路正,前途光明;“三观”歪,则道路斜,前程黯淡,甚至误入歧途而无法挽回。那么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人生观和世界观呢?首先是多读书,读好书,多吸收一些正能量的营养,这样才有利于培养正确的三观;其次,慎交友,交好友,所谓良师益友,这些充满正能量的好友会在关键时候给与你正确的建议;最后,就是要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时刻不忘自己是从哪里来,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子弟兵。

军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,在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已经渗透进去了这些内容,对于交友观,严禁个人滥交,拉帮结派搞小圈子,更不允许与社会上的黑帮结派,也不允许以交女朋友为名玩弄女性,严禁结交外国朋友。道德观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,作风正派,不做败坏道德事,坑蒙拐骗,敲诈勒索的事。

女子参加聚会,被男子灌醉后发生性关系,男子称自愿,能定罪吗?

当然定罪。这是属于采取不当手段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的。

这种情况很多,现实生活中我也的确见过。男女本就有点暧昧的意思,再借着点酒劲盖脸,半推半就而已。但是这样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,因为这女人只要后悔,男人就算浑身是嘴都很难说得清了!

所以,你如果有这女人自愿的证据肯定没问题,例如:她想跟你暧昧的人证,一些露骨的聊天记录之类的。如果没有,你硬说人家是自愿的,我想法律那个框框可不是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。你记住:上升到刑事案件,谁说啥都没用,就是证据最有用。(这也包括告你那女人)

有个朋友曾经说过“如果不是很熟悉,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的话,最好是完事之后给点钱。那样她就是想咬你都难,只要她收了你的钱,最多就是个卖淫嫖娼。”当然,事实肯定不会像他所说的那么简单,但是你占便宜的时候,还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才是真的!

至于你所问的能不能定罪,这就要看警察叔叔的侦查手段了。在他们的面前,真的肯定假不了,假的也真不了。在这里奉劝那些好色之徒,千万管住你的胯下之物,不然强奸罪可真不是只吃牢饭那么简单!

女孩在社交之中,尤其是在聚会当中要保持清醒头脑,否则可能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人侵犯,悔之晚矣。

笔者讲述一个真实案例,权当抛砖引玉,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启发。

案情简介:

阿敏刚大学毕业,美丽大方,热情奔放,思想单纯,在公司内很快成为男士们瞩目的焦点。一天晚上,闺蜜阿娟过生邀请阿敏、阿坤、阿军等人在汇龙酒吧聚会。

期间,阿娟还把生日聚会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,同事阿呆看见阿敏的照片顿时心驰神往、热血沸腾,急于前往。阿呆拨通了阿娟电话,确认了聚会地点之后不请自来,其是“醉翁之意不在阿娟,在乎心仪阿敏而已”。

当阿呆赶到时,阿敏、阿娟等人已经酒足饭饱,表现出醉意,阿呆又提议邀请在场人员到“姐妹烤活鱼店”饮酒用餐,大家在酒精刺激下,兴高采烈,欣然前往。

至烤鱼店,阿呆不停对醉酒状态下的阿敏进行劝酒,最终阿敏瘫倒在地,不省人事。凌晨3时许,阿呆采用搂抱肩扛等方式将阿敏送至阿敏和阿娟的租房处,阿坤、阿军亦一同前往。

在租房处,阿呆、阿娟、阿坤等人继续饮酒聊天,阿敏则醉酒躺卧在沙发上,后阿娟将阿敏搀扶至阿敏的房间休息。

这个定不定强奸罪,完全取决于女子那张嘴,她说不是自愿的,男子就是犯了强奸罪,她说是自愿的,男子仅仅只是性伙伴而已,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屁事也没有。

一般而言,女子参加聚会,被男子灌醉,只有两种情况。一种是男子早有预谋对女人垂涎三尺,故意把她灌醉。二种是受环境和气氛影响,无意被男子灌醉。不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,只要没有醉到失去意识,对于事物的基本判断能力还是有的。俗话说:酒醉心里明。男人与女子发生关系,女子如果不愿意,完全可以用言语和肢体动作予以拒绝。如果男子要霸王硬上弓,那就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,属于妥妥的强奸罪了。

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,男子称女子自愿,就跟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算不上强奸。但这种事情没有监控可调,也没有证人进行指证,既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,自然也没有证物,这个事情就变得复杂化了。怎么去判断呢?如果女子说是强奸,那么男子就是强奸犯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女子虽然没有反抗,但也没有同意可以发生关系,男子还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,当然强奸罪就会成立。倘若这名女子不告男子强奸罪,那就是属于典型的你情我愿。

女人是弱势群体,奉劝那些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男人,色字头上一把刀,不要去玩那些擦边球,弄不好轻则声败名裂,重则牢底坐穿。俗话说得好:小心行得万年船。行走江湖,还是稳字当头为好。

长途客车上你做过哪些疯狂的事?

大概是1995年或者是1996年的冬至这天晚上。从深圳都之都广场坐信宜车回罗定。当时候是走国道的,没有高速。车辆在东莞某一个镇停车,在另一辆汽车上来有七八个人。其中有一个女的就睡在我的床上,当时候的软卧铺是二人位。后来二三年左右就改成单人位了,途听说过外省发生过强女 干 案件就没有二人位了。这一女孩是信宜池洞镇人,叫何桂珍。大我三岁左右,我当时十八岁。我就是在这辆汽车上的二位软卧铺上,把我的初吻交给何桂珍的。我还有一辆超跑自行车🚲在汽车顶上。在冲花落车前的40分钟内,我都在叫何桂珍和我一起下车的。年轻时候真够胆量,在冲花下车回家,就算开摩托车也要三十分钟左右。而我骑自行车🚲回家。当时如果没有带超跑自行车回家,可能会不下车,跟何桂珍回信宜池洞镇了。为何我总记着是何桂珍呢,这是她告诉我的。另一个原因,,就是我有个女同学叫温桂珍。 另 信宜的黄荣芳,钟秒芬,梁简,深圳下梅林成丰电子厂的信宜妹,你们都好吗。

最疯狂的事:和三个女人睡在了一起。

2007年,我乘长途汽车去广东,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。

途经鹰潭,发生了一件至今都难忘的事情。

今天当时大约晚上9点钟左右,车上上来3个女人,大包小包,当时我主动帮忙他们拎了行李。

到了车上,因为车上都满员了,没有位置,她们就坐在我的车铺旁边。

就这样,我们开始了闲聊,我了解到她们是准备去广东做保姆的,其中一个女的说,他们村就有一个在广东干保姆,一个月3000多。

到了下半夜,车里的温度开始下降了,十分寒冰,我盖着被子都感觉到一丝丝的凉意。

看着3个冻的发抖女人,我主动说,要是冷,把鞋脱了,车上躺着吧。3个人躺一起,挤一挤反而暖和。

刚开始,她们都说,不用不用,过了一会,其中一个女子,实在受不了好冷,主动脱了衣服,躺在车铺上,后面2个女子为跟着躺了上来。

到了大约早上5点的时候,车路过一地,十分的颠簸,就这样我们4人抱在一起。

我在长途客车上做过最疯狂的事是碰到我小学的同学,在长途客车上演了一出爱情故事。

当时应该是1999年左右吧,我要去广东中山,火车票比较难买,又是绿皮火车,所以就选择了坐汽车,我老家很多人在中山打工,到县城坐汽车很方便的,而且还是卧铺。那时候没有高速公路,走国道,很费时间。一个铁架两个位置,我睡过道边,里面是一个大姐,我的头部是两个烫着黄头发穿着吊带的漂亮女生。

约摸过了个把小时,感觉比较累,就伸个懒腰把双手放到头部伸直,过了一会儿感觉手被压住了,抬头一看是那个女孩的背压住我的手,当时感觉好紧张,也有点激动。就找她搭讪,聊聊天,原来她是我中心小学的同学,比我大3岁,我们是六年级才到中心小学的,我是18班,她是20班,只有一年在学校更本不认识。我读初中后,她就缀学了。我在初三跟她一个村子的男同学去过她村子玩,只不过她己经去广东打工了。

聊了一会,我就坐起来,她也坐起来,背靠着背,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,我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,我知道今晚肯会发生点什么。到了晚上12点左右那时候没有服务区,就在路边的饭店吃饭上厕所。上车后她跟我里面的大姐换了个位置,我们终于可以面对面的躺着聊聊天了,说实在的在衡阳读中专我都没有谈过恋爱。

外面很黑的,车内的灯也是关闭着,她的呼吸急促的吹到我脸上,淡淡的体香让人陶醉,我控制不住搜索着她的嘴唇,终于紧紧的抱在一起热吻,还时不时注意有沒有人偷看我们。我琢磨着要进一步行动,她坚决的拒绝,紧紧的抱着,僵持着,就这样到了早六点钟,天己亮,只好分开,各睡各的。她留有一个BB机的号码给我,下车后,她就被一男的接走了,而我也没有打过她的BB机,20多年过去了,虽然说是一个镇,但也从未再碰到过了。

有一次,我要乘坐长途客车去上东北看望我的兄弟。在过程中,发生了一件非常令人生气的事情,但我表现得相当正义和勇敢,事后想一想,还真是有些疯狂。

那天,我一大早就上了车。后来,在半路上,上来两位女生,她们互称姐妹,其中做姐姐的还挺着肚子,显然是个孕妇。她们上车后就坐在我的前排位置上,其中的妹妹为了避免姐姐被人不小心碰到,故意让怀孕的姐姐坐在里面的座位上。在她们上车不久后,就上来了一个染着黄头发的社会青年,在他上车的时候,口中还抽着烟,司机让他把烟熄灭,他却是对司机的话不加理睬,径直地来到刚上来的两位女生的同一排就坐下,他们中间就隔着一条通道。这个青年胳膊上还有些纹身,加上独特的发型设计和口中叼着烟,俨然是一位小混混的装扮。

果不其然,刚上车的他看到另一旁的这个女生长的不错,猛地吸了一口烟,就故意往那个女生的方向吐去。两个女生赶快捂住口鼻,朝着这个青年望去,青年却有些得意忘形。这个时候司机再次提醒,希望车内乘客将烟熄灭,公共场所不要因为自己一人吸烟影响到大家的健康。这个青年全似没有听见,又朝着女生吐了一口烟。女生气愤地站起身来,就要和他去理论。谁知道这个青年十分大胆,不但故意找茬,还站起身来,准备对女生动手。青年刚一起身,他兜里面的打火机正好掉在车上,恰好落在我的右侧,我顺势捡起打火机,也跟着站起来。

那个青年一句话也不说,直接想要从我手中将打火机夺过去。我让他答应不再车内抽烟了,就归还给他。可他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,完全不在乎别人的感受,我顺势往后一躲,他没能够夺回打火机。青年有些生气了,却没有和我动手,反而要去扯那个女生的头发,我就站在他们身后,对于青年的动作看得非常仔细。眼见女生就要被欺负,我一只手将青年的胳膊推开。那个青年立刻威胁我说别管怎么闲事,我随即勇敢地站在那个女生面前,对着那个青年说道,这是你的错,别没事瞎找事。你要是敢欺负她,就是和我作对,也是和全车人作对。那个青年显然不是个善茬,突然从裤兜里摸出来一把水果刀,还故意地在我面前炫耀,我不紧不忙地将临近车窗的救生锤取下,握在手中。

最终那个青年还是没敢动手,他自知理亏,不想自讨苦吃。他立刻叫住了司机,选择了下车离开。他离开后,那两个女生对我连声说谢,周围人也是对我的行为点赞。其实,面对这种情况,唤起了我的正义心和勇敢的力量,虽然是有点以暴制暴的意思,但我相信当时的做法没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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